2025年10月31日 星期五

未依規定禮讓行人


八月十四號,週四練肩日~
過了週三練腿日,我的心情就特別好。
隔天練肩——這可是我的強項,再加上週五還有健身夥伴聚餐,整個人都處在愉快模式。
練完肩,我騎在集美街上,正打算去「饗」買個水煮便當。
快到那家三角窗的店面時,我放慢速度,準備找停車位。
結果眼角一瞥,發現買便當的隊伍已經排到門口外頭。
「算了吧~」我心想。
放棄排隊,決定往前找別家晚餐。油門一轉,對向車道有個女生正準備過馬路。
三個枕木?五個枕木?反正距離我很遠,我就順勢騎了過去。
然後——聽到警車的鳴笛聲。
但我沒多想,心想自己又沒幹嘛,應該不關我的事。
結果過了一個路口、快到第二個路口,那聲音還在我後面?!
後照鏡一看,兩位警察正跟著我。於是我乖乖停車。



警察A:剛剛那個路口,有人要過馬路,有看到嗎?
我:有啊~
警察A:那為什麼沒停?
我:她在對向離我很遠啊~
警察A:你不知道看到斑馬線要放慢速度、停車,斑馬線上都沒人才能走嗎?
我:我不知道?
警察A:身分證號碼?
我:喔~
警察B:要開什麼?
我:⋯⋯
警察A:未依規定禮讓行人。
警察B:嗯~
我:嗯~
於是我收了一張紅單,繳了一千三百元。呵呵~
之後騎車只要遇到斑馬線,我都會放慢、停車,等整條斑馬線清空才敢通過。
結果後方立刻傳來一片喇叭交響樂。
一台又一台機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,不是翻白眼、搖頭,就是開罵:
「幹!雞巴!白痴!智障!幹您娘!會不會騎車?衝三小⋯⋯」
我心裡想:我到底哪裡錯?
紅單繳了,我照規定騎,結果卻成了全場罪人。
這兩個月下來,只要看到斑馬線我就會緊張,不敢往前。
那些罵我的人,也許只是「還沒被抓」而已吧。
紅單繳完我以為事情就結束了,
結果上週又收到「道路安全講習通知」。上課費六百元。
一千三百+六百,加起來一千九。
還得請假半天去上課。
我心想:這肩練得再壯,也扛不住這筆「教育費」啊。



上次是為了健康檢查,在新光三越大樓搭電梯一路升上44樓。
這次則是為了道路安全講習,地點在隔壁棟的21樓。視野依舊不錯。
但最讓我震撼的,其實是電梯裡那一整排樓層按鈕。數字多到像是通往不同世界的入口。
我只不過是來上個講習,卻有種誤闖高級場合的錯覺。



十二點放飯。我嗑完便當,收拾書包,開心地跟同事們說:「我去上課囉~」
先繞去買杯咖啡,畢竟那三小時的講習課,我超怕自己會打瞌睡。
知道地點在新光三越旁,為了確定沒走錯地方,買咖啡時我還特地問店員:「這邊是50號嗎?」
櫃檯抬頭笑笑地說:「對!」
我接著說:「我要去上道路講習,不是搭訕你。」
她愣了一下,然後「噗~」地笑出聲。
我也跟著笑:「哈哈哈~」


出電梯後就看到指標,這講習很貼心。




在走廊上晃來晃去,順手拍拍照。
第一次來,而且還是「付費來」的,當然要好好參觀一下。
抬頭一看——這棟大樓竟然是中空的!
我不禁在心裡想:這樣的設計,是為了採光還是為了結構更穩?
不管怎樣,第一次覺得「上講習」也能有點建築系的浪漫。


教室在左邊走到底,入口旁邊臨時設了一個櫃檯。
小姐:先生,請出示您的講習通知單和身分證。
我:這~
(嗶~)
小姐:您的座位是23號。
我:謝謝~
提早半小時到,沒想到教室裡已經坐了一半的人。
看來大家都很上進啊~



我連公司開會都懶得帶筆記本,結果來上這個講習,居然乖乖帶了。看我多重視就知道了~


講師一開場就說可以拍照存檔,還特別強調這些教材都是他自己畫的。
一聽就知道——這位講師認真得很。
全程三小時沒有冷場:看影片、講解、發問;再看影片、再講解。
每一段都確保學生聽懂了,才進下一個主題。
我原本以為自己會打瞌睡,結果不但沒睡著,還第一次在課堂上主動舉手發問。
讀書的時候我都沒這麼認真過——這講師真的是當老師的料。
我問他:
「請問我騎車經過斑馬線,對向車道剛好有人要過馬路,這樣算違規嗎?到底幾塊枕木才算?」
前排的學生A也舉手:
「我開車停在斑馬線上,旁邊一對父子準備過馬路,小孩鞋子掉了,爸爸揮手示意我先走。結果我被檢舉⋯⋯」
學生B接著說:「到底怎樣才算未禮讓啊?」
講師笑笑地說:「不急,這後面會講清楚。看來大家都對這霸王條款很有感覺。」
他接著講了許多交通要點——
巷、弄、路的碰撞都看路權,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;
右轉車要讓左轉車,因為對方跨越兩個車道,危險係數高。
學校、醫院、大眾運輸場所、大賣場周圍都不得按喇叭,限速也要注意。
甚至連「車子借給沒駕照的人」被抓到,車主也要連坐受罰。
三個小時下來,比看電影還精彩、還划算。
最後講師總結說:「規定是三條枕木,如果你在行人後方經過就不用算枕木數量。
你剛才說的那情況,行人在對向車道,不關你的事。」
呼~那一刻我心裡鬆了一大口氣。
講師又補一句:「可以申訴。」
結果台下立刻一片抱怨:「沒用啦~」
講師又放影片,舉了幾個申訴成功的案例:
「不只監理站可以申訴,後面還有行政訴訟費用(300元)、最高行政訴訟費用(750元)。
法官會要求交通大隊調出違規影片。如果你真的沒錯,就撤銷;
如果警方提不出影片,證據不足,也撤銷。」
我心想:那我要不要試試看?
哈哈~算了,太麻煩了。要請假又要繳訴訟費。
我只希望那位開錯單的員警,出勤的時候能跟我一樣在路上受到眾人的祝福。
也收到道路講習通知單,請假半天、繳六百塊,來上這三小時的課。相信他一定會收穫滿滿。
下課時,我背起書包準備離開。心裡默默地說了一句:謝謝講師。
走在路上心情特別好。不但確認自己沒有違規,還學到了不少新知識。
日後在路上,至少能避開更多麻煩。至於遇到奇怪的員警,那就真的沒辦法。
講師最後說得好:
「開車、騎車,最重要的是別撞到人。
還有這世界一種米養百種人,路上什麼人都有,千萬不要生氣。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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